【本报北京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资本市场营业税优惠政策,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政策明确,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费用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账户开户费?穴包括A股和B股?雪、特别转让股票开户费、过户费、B股结算费、转托管费。 (程 勇)
【本报北京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资本市场营业税优惠政策,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政策明确,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费用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账户开户费?穴包括A股和B股?雪、特别转让股票开户费、过户费、B股结算费、转托管费。 (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