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滞后

9265-04-26 15:15:54     来源:城镇网     作者:     浏览次数:611

 

  【实习生黄亚星北京报道】受国务院委托,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时透露,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滞后,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形成。

  全国整规办表示,市场经济秩序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非法传销、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屡禁不止,涉税犯罪、洗钱、证券等金融领域犯罪、侵权盗版行为较为猖獗,团伙作案、跨地区作案、跨国作案、内外勾结作案、专业化作案、智能化作案突出,作案方式也越来越隐蔽,某些地区、某些领域情况还很严重。

  全国整规办特别强调,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法制和监管体制还不完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普通群众特别是农民、低收入群众等群体由于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很容易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个别地方领导存在松懈厌战和畏难情绪,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仍比较严重,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滞后,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形成。

  全国整规办同时总结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了五方面进展。一是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信用等级标准,建立信用档案,试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二是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全面展开,人民银行开展信贷征信工作,建立了全国联网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个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正在建设中。证监会建立了证券期货行业诚信数据库、证券期货行业高管人员数据库和保荐信用监管等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了数据库,对不同经济主体实施分类监管。三是财政、司法、旅游等部门对财会、评估、律师、导游等重点群体实行信用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行为信用档案,实施违规公示。四是一些经济管理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诚信建设,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建设部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五是各地开展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江苏、山东、吉林、重庆及青岛等省、市印发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上海、深圳等城市制定了专门的政府规章,颁布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估管理办法。许多地方进行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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